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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中、小学生独唱比赛、器乐独奏比赛、舞蹈比赛 未知 2007年11月19日 10:35:54 文章浏览次数:

海淀区中、小学生独唱比赛

细     则

  一、    比赛规定:比赛只设独唱比赛。演唱时间限时在5分钟以内,唱法不限;伴奏限用CD、磁带。比赛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

  二、    报名方法:海淀区所属中、小学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以校为单位报名,名额不限。请于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将报名表(附电子版)及参赛费(独唱比赛每人30元,未按时报名并在安排完场次后报名则收参赛费50元)交到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316室。

  三、    比赛时间:暂定于2008年3月进行比赛。

  四、    评奖方法:比赛按每个年级组参赛人数的4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参赛人数或组数少于12人、组将并组评比)。本校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比赛中获一等奖、二等奖的将给予该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比赛中组织得力、成绩优秀的学校给予“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中,小学六年级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升初中时将享受特长生的待遇。

  联系/咨询电话:82567306—831、832

海淀区中、小学生器乐独奏比赛

细    则

  一、    比赛规则:包括民乐、管乐、打击乐、弦乐、键盘乐等乐器种类。每位选手只限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定(选取适合本人水平的曲目,切勿盲目加高难度,以致影响表现力及成绩),比赛用时限在5分钟以内,不用伴奏。如比赛时超过规定时间,将按规则停止其演奏,但不影响比赛成绩。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分别进行比赛。

  二、报名办法:区属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以校为单位报名。每位参赛选手需交参赛费每人、每项30元。如参赛学生超过规定报名时间,并在我中心安排完场次后再报名时则每人、每项50元。各校于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将报名表(附电子版)及参赛费交至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316室。

  三、比赛时间:比赛暂定在2008年寒假举行。

  四、 评奖办法:原则上按年级组、按乐器种类单独评奖。若本年级参赛人数少于12人,并入上一年级并组评奖,以此类推;持某类乐器少于12人参赛的将按年级并入其它乐器合并项目以至并年级评奖。按参赛人数的40%左右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组织得力、成绩突出的学校将给予“优秀组织奖”。本次比赛中,小学六年级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升初中时将享受特长生的待遇。

  联系/咨询电话:82567306—831、832

海淀区中、小学生舞蹈比赛

细  则

  一、比赛规则:

  1、只设独舞比赛。按年级分组进行比赛。

  2、所有参赛舞蹈形式除街舞、国标以外不限,内容不限;提倡反映学生生活、充满少年儿童情趣题材的舞蹈参赛,并可在打分时加0.3分;参赛时间限定在4分钟以内,如参赛选手在比赛时超过规定时间,评委将有权终止其比赛,但不影响比赛成绩。希望有关教师及家长在编排舞蹈是尽可能的将动作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免影响舞蹈效果。舞蹈伴奏形式限使用磁带和CD。

  3、区所属在校中、小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每人限报一个舞蹈(服装、化妆无硬性要求)。以校为单位报名,名额不限。

  二、报名方法:

  1、每位参赛学生需交参赛费30元。如参赛学生超过规定报名时间,并在我中心已经安排完场次以后再报名时,则每人收取50元报名费。

  2、  校负责教师于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将报名表及参赛费交到海淀区青少年活动管理中心群文部316室。

  三、比赛时间:

  暂定于2008年4月举行比赛。

  四、评奖办法:按年级分组分别评奖。并按本组参赛人数的40%左右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每组参赛人数少于12人的将酌情合并年级评奖)。凡是本校教师辅导的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将给予该教师“优秀辅导教师奖”。比赛中组织得力、成绩优异的学校给予该校“优秀组织奖”。 本次比赛中,小学六年级获得三等奖(含)以上的学生升初中时将享受特长生的待遇。

  联系/咨询电话:82567306—831、832

  我校报名操作安排:

  1、学生自愿报名,凡是民乐团、管乐团、舞蹈团、合唱团的学生在各社团负责教师处报名,非社团学生在音乐课任课教师处报名。

  2、学生在老师处报名截止到11月22日,各位教师请于11月26日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报名费交给刘蔚。

  3、请各位老师到刘蔚的文件柜下载“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按项目分年级填写)

  4、各分校要在广播中宣读此通知,一分校高薇负责,二分校史艺负责,本校付爱华负责。各位任课教师在上课时也应向学生宣传此事,让每个孩子知晓此事。另外,此通知将挂在翠微小学网站上,学生和家长可以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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