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0月15日在中国少年先锋队代表大会上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确认五角星加火炬和写有“中国少先队”的红色绶带组成我们的队徽。队徽的使用应该庄重、严肃。队的各级代表大会、团委、少工委的会议室、队室,“六一”、建队日的活动场所以及有关少先队的外事场合等可以悬挂队徽。队的各级组织颁发的奖状、奖旗、奖章、证书、光荣证和其他荣誉性文件、证件及队的报刊上可以加印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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